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
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“平安工地”建设活动
市级“示范工地(工程)”的决定
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,靖江市港口局,高港分局,高新区分局,市公路管理处、航道管理处,局港口处,各工程建设指挥部,各有关单位:
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开展“平安工地”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,市交通运输局依据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<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“平安工地”建设考核评价标准>(2016)版的通知》,对今年申报市级示范工地、工程进行了考核评价,最终确定通扬线姜堰段航道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为市级“示范工程”、阜兴泰高速公路兴化至泰州XHT-21标等22个施工标段为市级“示范工地”,同时向省厅推荐省级“示范工程”6个、省级“示范工地”20个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为树立正面典型,表彰先进,激励和鼓舞全市各主管部门、各项目参建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,现决定对获得2017年度“平安工地”建设市级“示范工地(工程)”的项目、单位进行表彰。希望受表彰的项目、施工标段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全市各部门、各工程项目要以市级“示范工地(工程)”为榜样,始终坚持科学发展、安全发展,进一步规范安全行为,加大科学技术支撑,持续开展好“平安工地”建设活动,确保安全生产,不断开创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2017年度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“平安工地”建设市级“示范工程”名单
2.2017年度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“平安工地”建设市级“示范工地”名单
泰州市交通运输局
2018年1月2日
抄送:省厅质监局,局安监处,各市(区)交通质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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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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